根據網絡調查發現,2018年全國執業藥師月平均工資為5140元,執業中藥師月平均工資5480元,其中質量負責人收入最高,月平均工資為6760元。也就是從全國來看,執業藥師平均年薪為6.17萬元。這個數據主要針對的是執業西藥師,而坊間流傳緊俏的執業中藥師年薪也不過是高過執業西藥師三四千元而己。
執業藥師月平均工資最高的是深圳,為6280元;最低的是石家莊,為3530元。大部分城市執業藥師月平均工資收入要低于該城市平均月工資,只有福州、哈爾濱略高一點。也就是執業藥師收入要低于所有職業的平均水平。網絡上把執業藥師的含金量排在名列全國行業證書第十三位,為什么執業藥師的月薪酬低于同城市的平均月工資呢?可能是由于諸多制約,執業藥師在近年的政策及現實中,沒有體現出地位與應有的價值。
因為以前執業藥師所具備的角色,除了硬性規定開辦零售藥企所必配備外。在藥店的營業中,執業藥師與一般資深店員區別不大。說穿了,在以往粗放型的藥店銷售中,執業藥師及店員所從事的工作沒有高低之別。在銷售OTC和保健食品及一般性的業務量中,執業藥師也體現不出有特色的服務。而且去藥店購藥的顧客,基本都是老街坊,都是些長年慢性病,圖方便及便利,拿著藥盒來購藥,或者指著藥名來買藥,基本不需要執業藥師提供咨詢及建議,執業藥師在柜臺的大部分時間,充其量只是擔當一般店員的角色。
但是展望未來,中國醫改的大招”醫藥分家“,已在全國緊鑼密鼓地拉開序幕,當醫院把藥房完全剝離給社會時,執業藥師的重要性就顯而易見了。因為醫師開具的處方藥一定要經過藥師的審查核對確定后才能發配藥品,當執業藥師被要求隨時待崗時,那么執業藥師的擔當之重一定會收獲地位與價值的雙重提升!
《藥師法》已在起草中,以法律形式保護執業藥師的地位,發揮執業藥師的專業藥學知識特長,為民眾提供安全有效的用藥保障,并切實起到保護執業藥師的權利,提高執業藥師的社會身份,進一步體現執業藥師的價值指日可待!考中榜醫考建議從事藥店行業人員應在近幾年拿到執業藥師證,藥店更要提早準備,才能在未來幾年“醫藥分家”的熱潮中穩居鰲頭,獨占一席,倡導大家遵循早準備、早學習、早受益的“三早”原則。